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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标

本系依循教育目标订定流程,参考国内外学术机构及认证组织对工程科系学生应具备之核心能力指标要求 ,谘询国内航空业界、学界专家、本系教师、系友之意见,经系务会议讨论后,订定本系教育目标为:

1. 具备航空与电子科技基础学识及工程实践能力。
2. 具备符合业界需求之专业能力基础。
3. 具备专业工作态度与实务能力。
4. 具备持续学习与团队合作的精神。
5. 具备尊重专业伦理与关怀社会的人格特质。

其中前两项着重于个人能力之充实,后两项则着重于达成团队目标之自我态度、人际合作与学习成长的要求,最后一项则具有企求担负社会责任的胸怀。
借由教育目标之确立,实施教育目标之落实,将达成教育目标相关要素融入课程,以培育学生具备11项学生核心能力以及「AC 2010-认证规范3」之要求。